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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六)
时间:2022-08-09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字号: |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养殖企业

违规处置动物尸体及医疗废物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养殖企业监督管控 无害化处理    

  

  

  

  

  【要旨】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随意丢弃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可能造成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处罚相关责任人,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24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迎宾大道与唐呼线交汇处西约500米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有死因不明且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尸体数十具,尸体正在自然腐烂,现场恶臭扑鼻,同时在周边丢弃着大量医疗废物,形成两处较大的动物尸体、医疗废物丢弃点。

  

  

  

  

  【调查和督促履职】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对该线索立案后,积极开展调查,并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进行了诉前磋商。

  

  

   

  

  

  

  2020年5月21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分别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法履行职责,责令涉案违法行为人对丢弃死羊和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其依法处罚;建议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会同察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对丢弃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建议两部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与全旗各乡镇建立日常联络制度,规范制度落实,加强对辖区内养殖企业的监管,防治死因不明动物污染环境,共同协调维护好铁路安全区及周边生态环境。

  

  

   

  

  整改后 

  

   

  

  两个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高度重视,当天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第一时间确认了丢弃动物尸体及医疗废物的责任单位,针对涉案公司未按规范流程无害化处置动物尸体,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的问题,责令该公司清理厂区周边的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要求其在厂区内建焚烧炉或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运送至指定处置地点集中无害化处置。同时因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整改后

  

  

  检察机关在整改现场及时开展监督,确保涉案公司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的督促下,清理了厂区周边的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并全部运送至指定处置点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隐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典型意义】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随意丢弃畜禽尸体和医疗废物,不仅侵害了铁路交通安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尸体和医疗废物还有可能造成周边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及空气污染,对铁路线沿途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保护铁路交通安全的同时,兼顾关系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服务保障大局为着力点,认真调查核实固定证据,查清案涉环境污染的具体表现以及行政机关具体监管职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充分履职,促成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同时建议在全旗范围内建立日常联络制度,规范制度落实,加强对辖区内养殖企业的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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