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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铁路安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七)
时间:2022-08-09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  【字号: |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车辆段周边消防隐患

危害铁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铁路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隐患    综合治理

  

  

  

  

  【要旨】

  

  

  铁路检察机关针对威胁铁路安全生产的废品收购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向铁路沿线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并带动解决铁路周边环境治理难题,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基本案情】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以下简称包头车辆段)检修基地墙外建有一个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废品收购点,院内堆放着大量塑料、纸箱、废旧轮胎、电线电缆等易燃物品,与该段检修厂房、动客车停留铁路线以及相关铁路设施仅一墙之隔,严重威胁铁路和相关设施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7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包头车辆段移送案件线索,反应该单位场区外部存在安全隐患。包头车辆段紧邻包兰线,作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最大的动客车检修整备基地,是重点防火防爆单位。经检察机关初步调查发现,包头车辆段检修基地墙外建有一个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废品收购点。院内堆放着大量易燃物品,与动客车停留线以及相关铁路设施仅一墙之隔。2017年以来,该废品收购点连续发生过3起火灾,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该段检修基地和停留的动客列车安全,铁路运输和铁路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为确保铁路安全生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2019年11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正式立案。同年12月6日,依法向该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法定职责;搬迁清理该废品收购点,整治危害铁路的安全隐患,保障铁路安全生产,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跟进监督,协同昆都仑人民政府组织的昆河镇、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责任单位,集中开展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点的摸排清理行动。2020年1月13日,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整治下,上述废品收购点被清理拆除,彻底解决了该铁路站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为根本解决辖区该区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协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铁路周边影响铁路安全隐患的违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开展全面排查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几十处彩钢房、塑料大棚、防护栅栏等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风险点。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掌握的风险点对铁路周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共计拆除26处,安全面积1085平方米,并结合具体情况对其余风险点进行了全面加固处理,当地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典型意义】

  

  

  铁路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履行护路联防监管责任,推动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推动解决了大量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境治理难题,消除了威胁铁路安全的重大隐患,为加强铁路运营安全、推进平安铁路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该案涉及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问题久拖不决,解决难度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当地政府共同形成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的公益保护合力,对切实保障铁路安全生产,促进社会综合治理都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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