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兰线铁路沿线
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监管职责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铁路交通安全 粉尘污染 第三方评估验收
【要旨】
铁路检察机关针对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向铁路沿线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铁路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铁路交通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化肥厂工业废料(煤渣)存储覆盖不足,设置的围挡防尘网开焊脱落(防尘网高约10m,长约200m),极易被风吹落到铁路线路上,影响铁路安全。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消除了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7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铁路职能部门的案件线索,反应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铁路沿线外部存在安全隐患。经过调查核实,包兰线上行110Km+200m-111Km+000m,距线路北侧约40米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化肥厂沿铁路线路堆放大量工业废料(煤渣)虽设置了围挡,但没有采取有效密闭、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遇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造成周边严重的空气污染,且该厂废料(煤渣)周边围建的防尘围栏开焊脱落(防尘网高约10m,长约200m),极易被风吹落到铁路线路上,影响铁路交通安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作为铁路沿线属地管理政府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铁路站场和当地环境污染,危及包兰线列车行车安全,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由于乌拉山化肥厂于2017年1月份已经停产,企业负责人一时难以联系,为积极推进解决该铁路外部环境重大安全隐患,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多次采用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移送隐患影像资料等方式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反馈相关问题。2018年8月29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防治扬尘污染,全面保护和改善乌拉山化肥厂周边大气环境,清理整治该厂开焊脱落防尘围栏,消除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维护铁路交通安全及秩序。检察建议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确保检察建议内容得到落实整改,检察机关协调当地政府统一整改方案,由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国土、城管等部门召开乌拉山化肥厂周边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议。通过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点对点攻克难题、面对面消除风险,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积极整改,清理整治行动共动用工程车辆3332车次,填埋废渣11万方,拆除防尘网1960延长米。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探索组织第三方验收,对整改效果进行专门评估验收,经实地走访跟进监督,乌拉山化肥厂周边大气环境污染得到明显改善,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治理效果显著。
【典型意义】
铁路交通安全事关国家财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铁路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着眼于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司法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磋商,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实现司法最大化,督促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开展护路联防,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形成长效协作机制,彻底解决和消除威胁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