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迎接环资案件检察改革任务准备,提升我院刑事检察人员素质能力,11月6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第九期“领导干部上讲台 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培训,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马硕以《环资类刑事案件类型及量刑参考》为题,有针对性地对涉环资类刑事案件进行了讲授。
此次业务培训以通辽、赤峰地区近三年相关案件判决书入手,详细介绍了两地区发生的环资类刑事案件类型、犯罪事实、证据种类和刑期统计等内容,同时归纳总结了重点罪名不起诉案件的要点和理由,系统梳理了办理环资类案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问题,为今后我院办理相关案件熟悉了案情、明确了法律适用、提供了量刑参考。
本次业务学习,为环资类刑事案件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今后,通辽铁检院将持续开展环资类刑事案件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办案理念、提升专业能力,为做好环资类刑事检察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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