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适应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全区环资类案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持续发挥主题业务培训的作用,于2024年8月27日开展了“环资案件分享汇”第5期专题授课。

此次“分享汇”由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玄优美主讲,围绕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因司法解释、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鉴定依据发生变化而导致案件处理结论不同等问题展开,主要介绍了环资类案件司法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在案件办理中的适用,同时介绍了相关的典型案例,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会上,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丽娟对主讲人分享的内容进行了点评,指出了不足和改进方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虹玮传达了呼铁检察分院和我院工作组深入赤峰市各旗县区就环资类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的成果,对实务中高发频发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土地地类性质认定、鉴定意见使用、滥伐林木罪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行为定性等提出了统一要求。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总结提升,为深入推进全区铁检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