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通辽铁检院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一季度,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件,全院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原则,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环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版权所有: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红光大街西段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0475-273726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