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积极探索“1+N”生态修复新模式,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丽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虹玮一行,就本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前往赤峰市巴林右旗探查走访。
在巴林右旗林草局,围绕如何督促当事人对被破坏的草地进行修复、制定合适的生态修复方案、生态修复金的缴纳使用等问题,与林草局的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达成共识,为该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办理提供了指引。会后,同公安机关、林业部门人员一同前往被破坏的草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观察了植被恢复情况,对该受损地块进一步的生态恢复措施现场磋商,并利用无人机等专业设备对草地的现状全貌进行拍摄取证。
今后,我院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过程中,会持续加强与地方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联系,同步做好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公益诉讼工作,让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前半篇文章与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的后半篇文章深度融合,引导“生态违法者”变为“生态修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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