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进程中,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始终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与司法公信力。12月 23 日,由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在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刘丽娟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两起案件分别由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伊日乐图和审委会专职委员韦长缨进行审理。

审查起诉阶段,刘丽娟检察长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深入审阅卷宗材料,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严格核实案件证据,逐一分析案件细节,细心修改、审定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为出庭公诉做足充分且扎实的准备。庭审现场庄严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铿锵有力。围绕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事实,就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面对有力指控,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宣判。
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不仅为全院检察人员树立了榜样,更为推动检察工作向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方向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持续强化院领导常态化办案的“头雁效应”,带动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与办案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