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现在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保证今后不再随便开垦草地了。”4月25日,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庭审的最后,被告人满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庭审在被告人居住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进行,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镇干部和农牧民代表现场观摩,100余人零距离接受了一场法治教育。


2024年7月,被告人满某在明知其父亲承包的土地是天然草牧场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开垦并种植绿豆,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被告人违法种植农作物面积达101亩。2025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我院按照呼铁检察分院《高质效办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工作措施》的要求,于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与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月10日移送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满某认罪悔罪服判,主动表示愿意积极恢复受损草地。

庭审中,公诉人在完成指控犯罪后,当庭向在场观摩人员开展法治教育:“森林草原资源不仅仅是我们共同的资源,更是为子孙后代留下的‘巨额财富’!林地草原上的植被一旦被破坏,其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大气等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功能就会被减弱甚至彻底丧失,而且难以恢复或者根本无法恢复。对于无视政府管理要求,为一己之私肆意开垦林地、草地,甚至试图通过此种方式将林草地变更为耕地,以期获得长期利益的,这样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这样的结果也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承认。违法毁林毁草,种植农作物,逾越了法律红线,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只要越雷池一步,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通辽铁检院深入贯彻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精神,紧紧把握“快、严、细”的工作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春耕关键节点,通过观摩庭审,发挥司法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观摩人员带动身边人,真切体会到法律的威严、认识到毁林毁草不可为、感受到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的鲜明态度,真正做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用检察力量为集中整治行动保驾护航。